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,全面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进一步提升全市伊斯兰教界人士法治素养、纪律意识和自身形象,近日,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暨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推进会。市伊协导班子成员、各清真寺阿訇共25人参加会议。
会上,集中学习了有关宗教政策法规,专题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深入解读了法律条文核心要义,引导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、维护民族团结、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重要意义。会议指出,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是加强伊斯兰教界自身建设、规范宗教活动、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,对于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、正信正行,促进宗教和睦、民族团结具有重要作用。
会议强调,全市伊斯兰教界要提高政治站位,始终坚持爱国与爱教相统一,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,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;要深化学习成效,把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做到学深悟透、学以致用,切实提升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、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;要严守纪律规矩,恪守教规教义和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,坚决抵制各类非法宗教活动;要树立良好形象,坚守爱国爱教初心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,主动服务社会、服务信教群众。